公开目录
一、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预算部门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三)单位资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制度;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并指导市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行业体制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助和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物业管理等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房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开发销售市场进行宏观引导和行业管理。
(6)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对县级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承担相关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工作的指导和行业培训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管理遗留问题处理相关工作和房屋拆迁监管账户、监管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7)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含房屋交易评估、咨询、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指导、监督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8)承担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发展;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年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和动态监督;受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投诉,组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组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筑市场体系建设。
(9)承担组织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实施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实施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发布工程造价系数指数,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0)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制订城市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和国家、省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及其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监督工作。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等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并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和推广新型建筑建材。
(12)负责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科学技术培训及其研究应用,组织市级园林式小区、单位的评选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地的规划和绿线管理工作,审核城市建设项目中绿化用地比例和布局,组织审核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审核园林绿化工程的方案设计和竣工验收,督促、指导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3)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乡建设资金和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订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指导和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等管理工作。
(15)负责市级重大项目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1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信息整合、行业统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和综合信息发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1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
(18)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9)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2.遵义市建筑业服务中心
(1)承担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服务。
(2)协助开展质量安全技术检查,收集、统计、分析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相关数据,提出质量安全监管建议。
(3)承担为工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提供服务保障。
(4)协助资质认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核工作。
(5)承担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服务工作。
(6)协助工程计价定额实施工作。
(7)承担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调整系数和指数。
(8)协助招投标最高投标限价备案和竣工结算价备案工作。
(9)协助开展招投标工程标底价、中标价以及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
(10)协助调解处理工程计价定额争议和纠纷。
(11)承担概、预、结算专业人员服务培训。
(12)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3)参与编制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
(14)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化系统等的安全维修和服务工作。
(15)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等工作。
(16)承担城建档案收集、保管、整理与开发利用。
(17)承担城建档案编研、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18)承担地下管线、地下设施现状资料的征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19)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3.遵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1)参与拟定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
(2)协助指导辖区房屋征收和行业培训工作。
(3)协助房屋拆迁管理遗留问题处理和房屋拆迁监管账户、监管资金的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4)承担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上市交易等相关服务工作。
(5)协助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交易、现售商品房交易、存量房交易、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租赁合同网签、抵押合同网签等工作,统计、报送房产交易数据。
(6)协助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提高房产交易服务效率
(7)协助开展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
(8)承担物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行业运行情况分析和物业服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9)协助开展全市物业服务的投诉和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工作。
(10)承担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日服务工作。
(11)承担中心城区物业示范项目创建的日常事务等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4.遵义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1)承担全市园林绿化管理技术服务相关工作。
(2)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及园林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和利用建议工作。
(3)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4)承担园林绿化相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5)承担全市园林绿化技术培训,协助园林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6)协助城市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工作。
(7)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个:遵义市建筑业服务中心、遵义市房地产服务中心、遵义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服务中心。三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均由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统一核算。
内设机构设置,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共9个科(室),具体是:办公室、人事法规科、城乡建设管理科、房地产业科(物业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园林绿化(市政建设)科、消防审验科、项目规划建设科。
(三)部门人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人数15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25人。2024年末实有人数230人,其中:在职人员148人,离退休人员82人。
二、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三、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005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0.59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093.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054.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33.9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86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2025年预算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632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收入合计中较上年预算收入增加上年结转项目2024年“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5000万元、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补助项目663.89万元、遵义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35年)270万元、新增入库企业和建筑业产值贡献较好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6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054.48万元,较上年增加6320.38 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收入合计中较上年预算收入增加上年结转项目2024年“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5000万元、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补助项目663.89万元、遵义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35年)270万元、新增入库企业和建筑业产值贡献较好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6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0.59万元,占2025年单位收入的36.41%;、其他收入300万元,占2025年单位收入的2.98%;上年结转6093.89万元,占2025年单位收入的60.61%。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0054.48万元,较上年增加6320.3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收入合计中较上年预算收入增加上年结转项目2024年“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5000万元、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补助项目663.89万元、遵义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35年)270万元、新增入库企业和建筑业产值贡献较好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2.59万元,占2025年单位支出的32.55%;项目支出6781.89万元,占2025年单位支出的67.45%。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8万元,占单位支出的2.64%;卫生健康支出118.18万元,占单位支出的1.18%;城乡社区支出8833.96万元,占单位支出的87.8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0万元,占单位支出的2.69%;住房保障支出266.86万元,占单位支出的2.65%;其他支出300万元,占单位支出的2.9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975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0.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7.53%;上年结转结余6093.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2.47%。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754.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2%;卫生健康支出118.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1%;城乡社区支出8833.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5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7%;住房保障支出266.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4%。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6070.3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中较上年预算收入增加上年结转项目2024年“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5000万元、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补助项目663.89万元、遵义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35年)270万元、新增入库企业和建筑业产值贡献较好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6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9754.48万元,较上年增加6070.3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上年结转项目2024年“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5000万元、2024年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补助项目663.89万元、遵义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4-2035年)270万元、新增入库企业和建筑业产值贡献较好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55%;项目支出648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45%。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2%;卫生健康支出1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1%;城乡社区支出883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5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7%;住房保障支出26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272.59万元,较上年减少22.5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造成人员经费预算数减少。其中:人员经费285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7.31%;公用经费41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2.69%。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8.7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7.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8.3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1.84 %;其他交通费用(专指公务交通补贴)支出30.30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06%。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在其他交通费用中核算的公务交通补贴)294.6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70.97%;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2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体检费)22.6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5.45%;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92.93万元,占公用经费的22.38%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6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64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5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1.69万元,比上年增加1.64万元,增长8.18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均由市财政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将额度分配至单位,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年结转结余总额6093.8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093.89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23.89万元。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3272.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657.27万元,津贴补贴314.43万元,奖金93.61万元,绩效工资630.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3万元,住房公积金226.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204.58万元,伙食补助费92.93,办公费70.48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4.80万元,差旅费55万元,租赁费2.20万元,工会经费26.47万元,福利费21.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20万元,培训费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9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生活补助2.88万元,退休费177.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6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6481.8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211.8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15.22万元,较上年增加163.5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较上年统计的机关运行经费中含伙食补助费92.93万元,另本年新增体检费2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初,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资产原值合计6816.61万元,累计折旧3103.28万元,净值3713.3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54.23万元,通用设备232.9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47万元,无形资产1104.28万元),较上年减少2338.0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将财政代管专户墙改资金缴库3049.16万元,另收省厅拨付建安劳保办公经费1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共55.43万元,比上年增加23.81万元,增长75.30%。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共安排43.48万元,比上年增加30.56万元,增长236.53%;服务类预算共安排11.95万元,比上年减少6.75万元,下降36.10 %。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8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6481.89万元。(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为6481.89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2024年”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项目500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77.14%。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