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1.持续优化政府职能协同高效。一是及时梳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公布办事指南和权力运行图,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管理,持续优化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二是积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重点,牢牢抓住试点内容为要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研究制定改革举措,明确试点资金保障,搭建了“1套改革政策+6个系统构建+N个成果转化”的工作体系,强力推进试点各项工作。经过改革创新,全面提升了政府治理效能,推进了部门间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及数据共享应用,优化了审批流程再造,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申报、审批事项纳入网办率100%,新申请工程建设项目数据矢量化、地图化管理100%,数据上报种类、数量、字段内容达标率100%,审批服务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100%,以高效服务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要求,依法动态调整我局权力和责任事项共计45项,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梳理公布惠企政策,在容缺受理、不见面审批、延时服务、陪同服务、绿色通道、证照免费邮寄等服务事项上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4年,我局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9616件,其中行政许可1561件,行政确认386件,其他权力事项7669件,提供陪同服务989次、免费邮寄证照5次,所有办件均按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扎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常态化开展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以及固化做法自查清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先后印发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实和处理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关问题项目“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属于“应招未招”“应进未进”项目进行查处和加强风险预警信息处理,督促招标人在线订立中标合同和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和暗标评审工作。三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招标投标信息专栏,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和各界反映招标投标问题渠道,同步宣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政策,持续清理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领域妨碍统一全国大市场的行为。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吃、拿、卡、要清理,积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作协议、合同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严防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等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4.着力加强涉企法治保障。一是积极开展行业市场主体“助企纾困”走访调研及“三个逐一”服务企业工作,详细了解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及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倾听企业对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及时将中央、省、市出台的助企惠企政策传达到企业,讲清政策重点、申报途径,帮助企业全面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用足政策,着力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落地率。二是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涉企纠纷调解作用,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主动对接法院开展“综治+法院(法庭)+N”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诉源治理,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执源治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违规审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清理整治工作,积极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同时公布办理事项联系电话,及时收集和办理咨询、投诉举报事项,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1.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修改完善《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清理等工作,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杜绝不必要的行政检查等。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必要性评估、风险评估、专家论证、集体讨论等制定程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市场主体、相关协会以及群众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按时将新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及时将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录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等。
(三)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决策制度落实。一是印发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公正、透明、依法、科学、民主。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等。
2.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一是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团队,采取律师团队直接审查或者提供法律意见、参加决策论证会等方式,对各类合同文本、重要文件、复杂疑难信访案件、重要决策事项等提供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参考。二是在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的同时,立足单位自身条件和实际,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并充分保障公职律师办案、教育培训等经费,着力提升公职律师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持续优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全力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与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研判和探讨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时组织执法人员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培训、邀请专家教授授课、参加上级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三是根据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并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认真梳理和公布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通过案卷评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投诉举报等途径收集和发现违法线索,积极开展行业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按计划、按要求及时开展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切实解决不规范和执法腐败问题。二是根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行业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执法人员柔性执法,巩固提升官民关系和政府监督服务职能。
3.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质量监管,建立日常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强化实体施工质量管控,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落实《遵义市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整治工作方案》,做好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整治,重点围绕群众投诉较多的开裂、渗漏、空鼓、建筑设备安装等质量常见问题,督促项目建立健全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机制,持续强化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4.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年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40份,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对下级住建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重点对“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使用情况、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案卷归档情况以及建筑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五)完善应急处突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修改完善《反恐应急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建筑领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等工作机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更新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内容,全面提升应急预案可行性,推动突发事件依法有效应对。
2.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遵义市较大及以上事件紧急信息办理工作应知应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的学习,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专项培训、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各1次,组织物业安保人员开展反恐应急演练2次,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防范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本单位本系统重大风险、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本单位本系统突发事件预警、重大风险防范、突出矛盾处理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平安遵义建设有关重点工作,主动承担维护国家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时清理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积极调处行政复议纠纷,主动纠正过失、过错行为,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范围内尽可能满足群众需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抓好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4年,涉及我局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其中局主要负责人出庭一次;积极开展庭前调解、主动配合庭中调解,持续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
3.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行行业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落实相关会议决定,持续治理重复信访、判后缠访等问题,依法分类处理信访纠纷,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按时移送案件线索,不断解决信访不信法、判后缠访等问题。
(七)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2024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56件,其中,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38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已办理及答复,并上传至遵义人大议案办理系统和遵义市建议提案综合管理平台,答复意见均得到了提案委员及建议代表的认可。
(八)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分别通过领导个人自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线上学习、邀请专家教授授课系统学等方式,深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法治建设贯彻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依法规范和实施公权力,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指导调研工作。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下半年派工作人员分赴红花岗区、汇川区、绥阳县等住建部门开展执法指导调研工作,重点对“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使用情况、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案卷归档情况等开展了指导调研工作,对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指导各单位予以解决。
3.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行业管理需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物业协会、相关社区积极深入社区和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防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让群众和企业明白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按照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支委会等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邀请专家教授来局为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禁毒知识、网络安全等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遵法守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内部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执法监督主要依靠群众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级督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自我监督的主动性不足、效果欠佳。
(二)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通过案卷评查和上级督查检查发现,虽然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但是仍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案卷归档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等问题。
(三)干部职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然干部职工对于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较高,执法人员能够积极参加单位或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按时完成相应的学时,但是在具体法律运用上还有短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应知应会法治知识学习。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等列入重点学习培训内容,通过组织系统学习、法治培训、旁听法院案件庭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住建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普法方式,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