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05 16:52 字体:[]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遵义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一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了从原先的1.0版到4.0版的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图,将审批事项从原有的84项精简至41项,分别绘制了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简易低风险投资项目等五种类型流程图,将审批时限分别控制在69、40、36、31、14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四证一图同发”、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接入“一站式”服务等试点工作,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项目早落地、企业早投产。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要求,依法动态调整我局权力和责任事项共计48项,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梳理公布惠企政策,在容缺受理、不见面审批、延时服务、陪同服务、绿色通道、证照免费邮寄等服务事项上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23年,我局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18241件,发放证书4128件次,提供陪同服务530次、免费邮寄证照89次、周末办件622件、处理12345热线460件,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咨询74件,均按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2.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变相审批、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等违规审批行为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许可的要求,积极为企业和群众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严格按要求做好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排查清理及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报送工作,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3.加快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印发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程序和标准的通知》,明确审查范围、原则、流程以及标准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二是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不限制行政相对人权利、不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是通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等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4.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根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及时广泛征求《遵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遵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建议,组织专业人员讨论修改重点条款,并完成了修改草案的审查完善和报送相关工作。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累计清理规范性文件12次,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

(三)严格坚持依法决策,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6.强化决策制度落实。一是印发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公正、透明、依法、科学、民主。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7.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一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制定《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制度》《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事项工作机制》,长期聘请法律顾问团队,采取律师直接审查或者提供法律意见、参加决策论证会等方式,对各类合同文本、重要文件、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在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的同时,立足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充分保障公职律师办案、教育培训等经费,着力提升公职律师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8.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遵义市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及时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并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9.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建立了相关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等,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内容更加全面,执法全过程留痕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二是提升执法装备保障,为一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记录仪,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和注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的管理,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风险防范化解

10.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延伸开展了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整治、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三违”行为专项整治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同步抓实抓牢建筑施工领域危化品、食品、道路交通、燃气、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六)健全完善诉调体系,强化法律服务供给

1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诉访分离制度,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疑难的投诉信访问题,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

1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一是结合我局职责职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和执行,2023年未发生拒绝协助或迟缓协助的情况。二是持续推进“一降一升”工作,2023年涉及我局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件,已审结一审案件9件,败诉1件,败诉率11.1%;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正确处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切实维护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一是常态化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底数清、方向准、行动快,对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整改,涉嫌违法的,及时将违法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工作,按时梳理报送抽查清单和抽查计划,2023年累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9次,其中2次为我局牵头负责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取执法人员22人次,抽取检查对象49家,对行业内多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并将抽查方案及抽查结果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公示。三是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查漏补缺,整改落实,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强化重点任务落实,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4.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一是会同红花岗区住建局、遵义市物业管理协会、遵义市建筑装饰协会、贵州中航电梯公司、贵州瀛青云律师事务所在红花岗区吾悦广场开展以“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为主题的“送法进万家”宣传活动。二是会同遵义市物业管理协会、遵义市建筑装饰协会在汇川区乌江恬园小区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进社区宣传活动。

15.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印发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普法工作要点、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围绕住建领域执法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以及法治培训、学法考试、旁听法院案件庭审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间节点,深入社区、企业、乡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16.认真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梳理问题,学习示范典型经验做法,巩固提升示范创建工作成效。二是印发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的方案》,扎实推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17.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及整改工作。印发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时限和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有关程序规定落实、规范工作方面

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但是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难以应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方面

普法宣传方式、宣传工具、宣传途径上还停留在较为传统的方式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宣传的整体效果。

三、下步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

制定本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范性文件等列入重点学习培训内容,通过组织系统学习、法治培训、学法考试、旁听法院案件庭审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及时报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计划,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合法、风险可控、社会效果良好。

(四)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清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

(五)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住建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普法方式,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

(七)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等有关工作,维护司法机关独立审判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坚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面提升行业依法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