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zjj.zunyi.gov.cn/zwgk/zfxxgknb/2022/)。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327号,邮编:563000,电话:0851-2821709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使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为进一步服务群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700余条,及时将重点工作信息及重要政务活动通过网络进行信息发布。通过“遵义住房城乡建设”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5起,比上年减少9起。所有依申请公开均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要求,及时受理,按期回复。其中,同意公开告知数8起,不同意公开告知数1起,非本机关掌握信息数16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公开基础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并更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是及时公开行业管理信息。通过 “房地产管理”栏目公布了房地产企业资质认定公示等信息。通过“建筑业管理”栏目公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审批等信息。通过“住房保障”栏目公布了20221至12月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进展情况,公布了20223月12月《遵义市城镇保障性住房配租情况表》,公布了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情况。通过“园林绿化”栏目公布了砍伐城市树木许可公告等信息。

三是公开 “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设置情况。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专题页面设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栏目,并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公示专栏等。

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微信平台开设“遵义住房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点工作信息,转载省、市重大宣传稿件,引导舆论向好发展。2022年,共发布信息135余条,订阅数达7909

(五)监督保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利用的还不够主动,进一步加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内容不全和信息质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内容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是政策解读针对性不够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明晰。解读内容中欠缺主动性,表现形式单一,回应关切工作主动性不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责任、注重业务能力的提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利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全面和客观宣传展示市住建局在城乡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业质量安全、住房保障、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工作与成果,树立新形象。

二是规范流程、力争准确完整高效。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发布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保证拟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无误,注重加强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

三是积极主动、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使涉及我局公开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存在差距渐渐缩小,每年专门对各科室负责公开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和统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